淄博昌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NET/DXZM     点击:      时间:2019/12/18 15:23: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淄博昌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20名工作人员,并将此20名人员派遣到市级医院从事辅助性工作。

一、招聘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主要从事预检分诊和导诊工作,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仪表端庄、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2771972  18615130509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至2019年12月21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淄博昌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店区共青团路与西七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金茂大厦c座4楼449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需交两张《报名登记表》,并将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山东理工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张店区共青团路与西四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面试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等。

根据岗位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室门口张贴公示人员名单。

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需到其原单位调查其简历信息是否属实及个人表现情况,如存在严重不实情况,将不予录用。

六、聘用和待遇

(一)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实行派遣用工,试用期2个月。

(二)被聘用人员与淄博昌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淄博昌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