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国家主席令第九十四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改社会〔2021〕19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已明确,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执业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于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建立防火墙,把医院、医务人员和医疗纠纷的处理搁置开,我院拟引入医疗意外保险(含手术意外险、诊疗意外险等)销售及理赔服务合作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备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合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意外险服务项目
方式:院内比选
合作期限:三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合作资质,合作终止)
服务内容:医疗意外保险产品设计、销售及宣传服务;投保流程优化;快速理赔服务;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报名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经营资质;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或诚信不良记录;
5. 拥有医疗相关保险服务经验,能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
6. 具备完善的理赔服务团队及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报名资料要求
1.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分公司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 公司简介;
4. 法人(分公司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6. 医疗意外保险产品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经营异常名录,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8. 理赔服务流程及响应时效说明;
9.比选人对自身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无行贿、无其他不良行为等情况进行承诺,并需做出廉洁、保密、合同签订及履行、配合调查检查等承诺;
10. 其他资料(服务方案等)。
四、比选办法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对提交申请材料的服务机构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保险产品方案、服务团队情况、理赔服务流程及时限、项目业绩及医疗纠纷协助支持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择优选择1-2家确定合作机构。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响应情况 | 10分 | 服务要求全部满足必选文件要求的得10分;非实质性条款每有1条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扣2分,扣到0分为止。 |
2 | 风险认识与风险管理方案 | 20分 | 根据比选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院方日常经营风险认识与风险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比选人能充分认识到风险,并有完善的管理方案,能够最大程度保证患者及院方自身权益,得20分,每有一条不足扣减2分,减完为止。 |
3 | 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比选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服务方案、理赔服务方案等。方案内容清晰明确、规范可行。理赔方式合理。理赔效率高效,投诉回访制度健全。承保及理赔各项服务内容均满足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能够最大程度保障患者及院方权益。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扣减1分,减完为止。 |
4 | 增值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比选人针对本项目能为院方提供的切实可行的附加增值服务或其他优惠承诺,且在医疗机构现已成熟开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每认定一项得10分。 |
5 | 专业服务团队 | 20分 | 团队专业人员组成结构合理,人员安排充足,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工作经验能够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上述团队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缴纳地址为省内,且缴纳单位必须与比选人全称一致。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10分。服务团队人员有医疗、法学相关人员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 |
6 | 服务业绩 | 10分 | 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协议最终签订时间为准),比选人具有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意外险合作成功案例,至少提供两个业绩合同/协议(不含保险单),每提供一个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五、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27日(工作日8:00-17:30) ;
(二)报名方式:按照报名资料要求提供纸质装订版5份,提交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三)联系电话:0533-2951621。